落马官员情妇的经济学 情妇当庭认罪

2016-05-20 18:24:21 编辑:乔维 关键词:落马官员情妇的经济学

记得小时候经常看的电视剧里面有红颜祸说这一说,现在来形容这个昌平区原书记佟根柱再也合适不过了,在5月19日,昌平区原书记佟根柱的情妇55岁的庞建贞因涉嫌受贿在市二中院受审,为什么是说情妇被审而不是这名书记呢,那就不得不说一下这个官员情妇的经济学了,在检方指控她与佟根柱共同收受他人财物1100余万元。庞建贞的律师为其做罪轻辩护,情妇庞建贞当庭表示认罪,并在最后陈述时哭诉忏悔。目前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道中。

落马书记情妇

昨天上午9点半,现年55岁,身穿白色上衣的庞建贞被法警带入法庭。走进法庭时,庞建贞一直手捂着脸。庞建贞,大专文化程度,案发前系延庆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工作人员。因涉嫌受贿罪,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,于2015年1月1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。

据公诉机关指控,2005年至2012年间,被告人庞建贞伙同佟根柱先后利用佟根柱担任昌平区区委副书记、区长、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,在土地项目开发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。为此,共同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,折合共计人民币1100余万元。案发后,庞建贞退缴赃款人民币1000万元。检方认为,庞建贞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,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,非法收受财物,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2015年7月,市纪委集中通报了6起基层腐败案例,包括庞建贞受贿案。通报指出,自1994年起,庞建贞与昌平区委原书记佟根柱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。2015年1月,庞建贞被开除党籍。据佟根柱此前供述,他和庞建贞是情人关系。他曾经给庞建贞买过手镯、戒指,庞建贞儿子王某结婚时他给了10万,还曾将天通苑的一套房子过户到庞建贞儿子名下,后来他让庞建贞将这套房子卖了。

2008年初,史某与佟根柱、庞建贞一起喝茶聊天。其间,佟根柱对史某说,希望史某与庞建贞的合作能善始善终,别让庞建贞吃亏。“我当时的理解就是,已经给了庞建贞股份,将来要是项目运作不好,也要变现给她。”史某作证称,2009年,他与庞建贞商量让她退出公司,并答应给她1500万,实际给了1000万。

据检方指控,2004年至2007年间,佟根柱利用职务便利,在土地项目开发、企业改制、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。为此,佟根柱于2004年至2012年间,单独或伙同其特定关系人庞建贞,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,折合共计人民币1500余万元。

法院查明,佟根柱单独或伙同庞建贞,收受三家企业的贿赂1500余万元。案发后,司法机关追缴了涉案钱款人民币1200万元。在法院审理期间,佟根柱的家属代为退缴钱款人民币385万元。

又一贪污官员落马,真叫百姓大快人心,在当地法院的审判下,最终确认因佟根柱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,照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,但是能自首认罪且贪款全部追缴,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。其情妇被判有期徒刑11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