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岁结婚14岁生女 幼女惨卖成童养媳悲惨人生惹众怜

2017-02-18 11:51:50 编辑:鸭子 关键词:12岁结婚14岁生女

2008年,20岁的她再也无法容忍和一个讨厌的老男人生活在一起。她偷出身份证,在巫山县城的宾馆做了两个月服务员,攒下1200元后去广东闯荡。一个偶然的机会,马泮艳在广州遇到一名在政府工作的大姐。聊着聊着,马泮艳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大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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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,这位大姐鼓励马泮艳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,帮她找记者曝光。此事引起了媒体的关注,很快发生转折,2016年6月4日凌晨,经法院调解,两人宣布离婚。

婚姻的枷锁打开了,但马泮艳不想这样结束,“他们断送了一个正常人的人生,必须让那些人付出代价”。在马泮艳提供给记者的一份询问笔录显示,2016年5月4日,她到双龙派出所报案,控告陈学生在自己未成年时强行发生性关系,强奸幼女;大伯马正松、姑父罗元道拐卖幼女;双龙派出所与办结婚证的工作人员渎职。然而9个月过去了,公安局一直没有给她回复。

巫山县公安局政治处一郑姓警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此事正在调查,有结果会对外公布。但是对于为何8个月都没立案,郑警官未作回复。公安部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明确表明,一般情况七内决定是否立案;特别重、复杂线索经(市)级公安机关负责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延至六十日。巫山县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则称,马泮艳的案件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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