店主卖非碘盐被刑拘 法院裁定警察没权拘捕店主

2016-09-09 16:18:16 编辑:兔斯基 关键词:卖非碘盐被刑拘

9月2日,店主卖非碘盐被刑拘的事件惹来网友广泛讨论,深圳宝安区便利店店主庞某非法销售非碘盐,但是庞某是在购买了之后才发现盐不是加碘的盐,后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庞某的做法并不是刑事犯罪,警察无需也不应该介入,他的行为由盐业部门或者工商部门进行处罚。

卖非碘盐被刑拘

事情经过是这样的,,两名便衣当时说要买盐,庞某便从厨房里拿出一包盐后,便衣随即亮明身份,以指认批发盐的地点为由将其带走。直到9月2日下午3点,从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处获悉,检察院对庞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
后来庞某称自己从宝安44区天虹商场后面的批发部购进了54袋盐,他称店名早已不记得了,后来卖出去了26袋,买回来的时候包装上明明写的就是加碘盐,他说并不知道是非碘盐。

“如果是非碘盐的话肯定不会买的,销售非碘盐是违法的,如果当初知道是非碘盐,我根本就不会买。”庞某向民警说道。

宝安区翻身派出所已作出了让庞某取保候审的决定,9月5日上午,记者在电话中采访到庞某,据他说,要时刻保持电话畅通,如果有事离开深圳需要到派出所备案。

庞某的做法销售非碘盐并不涉及到犯罪,警方是无权干涉的,根据国务院的《盐业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盐业行政主管部门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,有权予以制止,责令其停止销售,没收其非法所得,并可处以不超过非法所得额五倍的罚款。所以庞某的做法处理由相关部门介入对其处罚就好了,警方无权滥用权力。